历史上出现过多种关于货币本质的争议,争议的焦点是货币的构成,因为货币构成是货币定义的现实运用和表现。基于此,大致可以分为货币金属主义和货币名目主义两种关于货币本质的观点。货币金属主义产生于早期重商主义盛行阶段,又通过古典学派得到发展。
由此可见,在重商主义的理论体系中,货币具有实质价值,其价值根据金属的价值而定。基于此,重商主义提出“贸易差额论”。“两国货币的金属内容,才是两国货币的评价基础”,即不同国家的货币兑换价格取决于铸币金属的重量和成色。重商主义的货币本质观反映出新兴资产阶级对资本积累的渴望,体现货币作为资本职能的认识。
然而,把货币和贵金属、财富直接对等只是对表象的描述。在资本主义社会,财富是对交换价值的实现,贵金属只是财富的一种,这是重商主义局限所在。一六四〇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资本原始积累已经初步完成,商业资本让位产业资本,古典学派逐渐成为西方的主流经济理论。
古典学派的货币理论与价值论紧密相联,有学者对经济制度的研究奠定劳动价值论的基础。有学者处于英国从重商主义向古典政治经济学过渡的时期,其思想一定程度上仍然受到重商主义的影响。在《货币略论》中,进一步提出“金属铸成的货币是贸易的最好的尺度”,强调金属能够成为货币的要点是其应该是分量相等的。
虽然,货币理论十分零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运用生产贵金属和谷物需要等量劳动,因此二者具有统一价值的例子,说明商品的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有学者也对其商品价值量的分析给予肯定。,也是法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者。
他在分析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价格和生产费用时,也提出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观点,特别是在《论财富、货币和赋税的性质》详细论述货币的真实职能,认为“金钱至多只是领取商品的一种手段”,货币不生产财富而仅仅是使财富得到流通,因此不一定需要金属充当货币材料,主张使用纸券,信用票据代替银钱。
有学者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指出,之所以金属成为各国不可抗拒的商业流通的交易媒介,主要由于金属具有耐久性、可以任意分割等能够为使用带来便捷的物理属性,而非金属本身具有的价值。有学者依照其“劳动分工理论”指出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特殊商品,也认为货币的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可见,古典学派基于劳动价值论对货币的分析,是对重商主义“贵金属即价值”观点的否定。
有学者认为货币不必然是劳动产品,他将整个经济分为货币经济和实物经济两个方面,认为二者在本质上没有明显差别,货币介入商品交换并不改变经济活动,引出“货币中性”、“货币面纱”的观点。古典学派对货币本质的认识,将货币金属论转向货币商品论,体现出古典学派对货币充当交换媒介职能的认识。
虽然,单一的货币职能论并未理清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的特殊商品属性,混淆了货币与其他商品的区别。然而,这种观念已及潜在货币作为价值符号的观念,一定程度体现出货币名目主义思想,是对货币本质认识的进步。早期的货币名目主义是货币商品论基础上的货币名目主义。
早期的货币名目主义代表、货币国定说的先驱提出“货币的价值由法律决定”因此“货币并非必须由金银制造,法律是其唯一的价值来源”,他认为金银本身的价值只是因为金银的稀缺性,而其本身并没有价值,货币价值的基础是国家权威。有学者在《问难》中指出货币是比例、符号、计量单位,且纸币优于金属货币。典型的符号论者提出真实货币和观念货币的概念。
虽然早期货币名目主义对货币金属主义进行扬弃,但两者都仅仅观察货币本身,并未研究货币对经济的作用,从而产生对货币本质认识的局限。近代的货币民目主义产生于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期。德国黄金储备无法满足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亟须废除黄金特权,为货币民目主义观点的宣扬提供契机。
另一方面,奥匈帝国的不兑现纸币的流通经验为货币名目主义提供实践依据。以上两点使德国经济学家对货币名目主义理论得到发展,特别是货币国定说。德国新历史学派经济学家于一九〇五年出版《货币国定理论》提出,“货币的灵魂不在于货币的材质,而在于规范货币使用的法律条例”。
货币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其中纸币属于票券的支付手段,对货币来说其价值不在于币材本身,而在于法律是否赋予价值单位承担者的权力。货币的概念和货币材料完全独立存在,且为法制的创造物。有学者的货币名目说进行继承和发扬,在一九〇八年出版的《货币的本质》提出货币发展具有阶段性。
其定义会根据国家的不同、所处时期的不同而发生改变,这种货币的价值不变也不会影响物价,这意味着物价发生变动只跟商品有关,而不必从货币角度探索原因。有学者的观点实际上赞同货币面纱观,同时又强调货币发行必须对提供劳务的人发行,体现出劳动价值论观念。
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流通中都应该完全废除金本位制,提出“纯粹信用经济”的设想。他认为,从货币的起源和实质角度来看货币是一种商品,但是当承担货币职能进入流通时不能作为商品,而且货币不能同时作为商品和货币。此外,有学者认为货币的商品属性会随着其存量及用途的增加而减弱,最终由非商品的纸币取代。
在货币国定说角度,维克塞尔也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国家的权力仅仅是强制人们接受国家发行的纸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工具,但其价值量不由国定,而是取决于金融市场的一般情况。维克塞尔为货币名目主义理论的进步做出很大贡献,指出“货币面纱观”的单一货币职能观点,看到货币作为贮藏手段、媒介资本转移等职能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一九二九-一九三三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最终导致国际金本位制崩溃,国家干预主义思潮成为主导性的官方经济学,此时货币名目主义以“管理通货论”的形式兴起,凯恩斯正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对于货币的价值来源,凯恩斯运用货币国定论进行解释,提出“管理货币”的概念。由于凯恩斯正处于管理货币由大量纸币充当的时代,他将计算货币进一步分类。
其中商品货币是有价值的,但纸币作为国家法令决定的代表性货币没有价值,因此货币本身不必然具有价值。凯恩斯对货币本质的认识符合经济发展实践,是奠定凯恩斯理论的基石。近代的货币名目主义更符合历史发展的辩证法,能够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但仍未客观地厘清货币商品符号和货币商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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