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活常识 >

城管有打人的权利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07 08:00:58    

5月29日,根据网上流传出的一段视频显示,河北廊坊,三河市燕郊镇汉王路几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当街辱骂围殴面包车司机。

“前面有三个人,你没看见啊?怎么开的车?你再瞅一个,让你再瞅······你还······”

据目击者李女士介绍,当时自己正在银行门口办事,就看到了事发的一幕。在这整个过程中,城管不仅殴打司机,还口出恶言。打完第一次后,司机看了他们一眼,城管说看什么看,又对司机进行了殴打,眼镜都给打掉了。然后,作为被人欺负的对象,司机全程都没有反抗,也不敢吱声,只能任由身着制服的城管随意辱骂和施为。

毫无例外的,当此视频爆出后,立刻引发网友评论的热潮。

他们说:“这一动作,看是官,实是匪!”“这伙人披着合法的执法外衣,却干着违法乱纪的事!”“他们是怎么察觉到自己可以毫无顾忌的欺辱老百姓的?”

此时忍不住要问,城管有打人的权利吗?

这让小编想起了2013年的湖南瓜农邓正加事件。

2013年,邓正加在与临武城管发生冲突时突然倒地身亡,且据两名与邓家人没有亲戚关系的围观者也曾证实,他们确实看见城管手拿秤砣集中邓正加的脸上部。后来,虽证实邓正加的死因并非外力所致,但在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的评论中,他们给出明确的观点:城管无权打人,也不应该打人。

他们说: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和维护城市生活的秩序,不仅包括空间秩序,而且包括社会和谐。在这整个过程中,城管的公务行为理应受到必要的约束和规范,不能为所欲为,使用暴力必须被禁止,各地政府也都应当给城管划定这一底线,这是制度的底线。

没奈何,整整十年过去,有关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仍是层出不穷。穿上那身制服后,他们仿佛就拥有了莫大的权利。而这,或也来源于当地政府对他们处罚的宽容。

5月30日,三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针对5月29日的争执事件,三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对涉事人员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决定,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举一反三,强化文明执法。

此处,我们仍是不知这所谓的“举一反三”该怎么理解,也不知它为何要把“打人”说成是“肢体接触”?难道他们觉得说,仅凭这种文字上的模糊,就能将此事给揭过去?

此时忍不住又想,如果货车司机还了手,那他该受怎样的处罚?是妨碍执法人员执法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需立刻对司机进行行政拘留?

我们应当再一次明确,无论如何,城管是没权利打人的。那么,一旦他动手,就该受到应有的处罚,而非简单的停职通报,因他已经侵犯了百姓的权益,已经危及到了百姓的生命安全。

而若我们始终都不能够严格要求的话,城管暴力执法的事情,将是永无可能停歇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