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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否可以私有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24 10:15:54    

按照现行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可见,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但是,一直以来,土地是否可以私有化,都存在争论。

反对土地私有化的观点认为,土地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是几代人革命的重要成果,私有化将导致土地兼并,农民流离失所,不利于社会稳定。

支持土地私有化的观点认为,土地私有化可以使土地产权更加明晰,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有利于农民以土地抵押或者转让进行融资,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

总之,各有各的理由,恐怕目前谁也说服不了谁。笔者以为,土地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变革都应充分论证。目前,农村的土地制度下,土地不止具有财产属性,更重要的是社会保障属性。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不得抵押;宅基地无偿分配,农地包产到户。通过冻结交易,使农民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住房有耕地。或许农民丧失了土地直接变现的机会,但也免得一无所有。至少目前来看,这种制度安排还找不到替代品。因此,无论有再多不利之处,也不可立即推进土地私有化。但是,待条件成熟,土地私有化未必不可行。主要是,城市人口要占大多数,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再依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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